特別永住者手續
概覽
說明特別永住者如何申請或更新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或變更其記載事項。區內十個受理視窗辦理這些手續。自2026年起發放新格式證明書;舊格式證明書在有效期屆滿前仍可使用。大多數申請免費。換領申請需繳納1900日元,由外國人登入證明書換領則免費。可自願申請將個人編號卡與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合為一體的特定證明書。
自2026年6月14日起的新格式證明書
自2026年6月14日起,特別永住者證明書以新格式發放。證卡上不再印有發放日期,該資訊記錄在IC晶片中。發放時持證人滿一歲的,證件上顯示照片。2026年6月14日之前發放的舊格式證明書在有效期屆滿前仍然有效。
新證明書的有效期
- 18歲及以上:自申請後第10個生日前有效。更新時,自上一有效期屆滿日起第10個生日前有效。
- 18歲以下:自申請後第5個生日前有效。更新時,自上一有效期屆滿日起第5個生日前有效;若上一有效期在16歲生日前一日屆滿,則自16歲生日起計算。
手續及需攜帶的材料
| 手續 | 申請時間 | 需攜帶的材料 |
|---|---|---|
| 特別永住許可申請 | 想取得特別永住許可時(出生等事由後60日內申請) | 特別永住許可申請書;證明在日本出生的檔案等(請向視窗諮詢) |
| 證明書相關申請 | 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國籍或地區;更新或再發放;滿16歲(僅限於在16歲生日當日或前一日到期的舊格式證明書);由外國人登入證明書換領 | 證明書(或外國人登入證明書);照片一張(不滿1歲者不需要);護照(如持有);變更時的變更證明檔案;換領申請另需繳費 |
辦理時間與領取
更新可在有效期屆滿日前三個月起申請。對於在16歲生日當日或前一日到期的舊格式證明書,可提前六個月申請。證明書通常在申請後兩至三週發放。您需要前往兩次:一次申請,一次領取。
郵寄交付
如果難以前往視窗,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證明書可以郵寄。除上述材料外,申請時還需提供寄回用信封及價值860日元的郵票。
與個人編號卡記載不一致時
如果新證明書與您的個人編號卡記載內容不一致,領取證明書時請攜帶個人編號卡。申請時請向視窗確認。
特定特別永住者證明書(自願申請)
自2026年6月14日起,個人編號卡與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可合為一體,即特定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申請為自願;不申請的,將發放普通的新格式證明書,兩種卡也可分別持有。可與上述手續同時申請,例如記載事項變更、更新、再發放或住所申報。除住所申報時需要一張照片外,不需要額外材料。
手續費
- 特定證明書的證明書手續費:1900日元印花稅票(郵寄為2600日元)
- 個人編號卡功能附加手續費:800日元現金
- 住所申報:免費
- 附加記載欄已滿時的再發放:特定證明書持有人免費
- 丟失或損壞後的再發放:收費,但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的丟失或損壞除外
費用取決於您持有的證明書格式及手續內容,請檢視區網頁或視窗的手續費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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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主題的其他指南
外籍居民外國居民的登記制度指南 外籍居民外國人登入證明書換領新證件指南 外籍居民在留卡相關手續指南申請方法
- 確認申請時間:更新可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起申請;對於在16歲生日當日或前一日到期的舊格式證明書,可提前六個月申請。
- 準備證明書、一張照片、護照(如持有)以及變更事項的證明檔案。
- 到區內十個受理視窗之一提交申請。
- 約兩至三週後再次前往領取證明書。
需攜帶
- 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或外國人登入證明書)
- 照片一張(不滿1歲者不需要)
- 護照(如持有)
- 變更事項的證明檔案(變更時)
地點
區內十個受理視窗之一
聯絡方式
住民記錄和戶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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