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離職的保險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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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破產、被解僱或合同不再續簽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離職,且離職當日未滿65歲的人,可享受保險費減免。計算保險費時,工資收入按通常數額的百分之三十計。此項不會自動辦理,需本人向區役所申報。頁面還連結到保險費減免的相關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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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區役所申報因不可抗拒原因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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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保險資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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