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离职的保险费减免
概览
因公司破产、被解雇或合同不再续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离职,且离职当日未满65岁的人,可享受保险费减免。计算保险费时,工资收入按通常数额的百分之三十计。此项不会自动办理,需本人向区役所申报。页面还链接到保险费减免的相关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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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区役所申报因不可抗拒原因离职。
联系方式
国民健康保险资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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