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金
概览
参保人分娩时,每名婴儿可领取50万日元的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金,款项支付给户主。妊娠满85天的流产或死产,经医生证明后同样可以领取。采用直接支付制度时,补助金由医疗机构直接收取,您只需支付差额(如有)。未采用时,可在分娩后到窗口或邮寄申请,申请期限为分娩次日起两年。海外分娩不能使用直接支付制度,须在回国后到窗口本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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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主题的其他指南
怀孕与生育孕期和分娩期保险费减免指南申请方法
- 询问医院是否采用直接支付制度,并签署同意书。
- 未采用直接支付的,分娩后收集材料。
- 在分娩次日起两年内到窗口或邮寄申请。
需携带
- My Number 卡或资格通知书(原件)
- 母子健康手册(附出生登记证明,原件)
- 户主的银行账户信息(如存折)
- 医院收据和明细(原件或复印件)
- 直接支付同意书(原件或复印件)
地点
板桥区政府
南馆2楼 21号窗口
联系方式
国保给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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