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擔比例為何從兩成變為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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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受給者證(kōrei jukyūsha-shō)上的負擔比例,按家庭(戶)每年8月1日判定,依據上一年度的收入。判定物件(同戶參保的70至74歲者)中只要有一人住民稅課稅標準額達到145萬日元以上,該戶通常為三成。變更原因可能包括:新滿70歲者加入判定、收入申報更正,或遷入、遷出及戶籍合併導致家庭構成變化。新遷入板橋區者最初按兩成通知,待收入確認後若達到標準,會重新發放三成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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