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保險醫療費明細(收據)的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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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公開國民健康保險的診療報酬明細書(收據)等,但醫療機構認為公開會妨礙診療的,不予公開。可以申請的人包括:本人;本人去世後的遺屬(父母、配偶、子女);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受本人或遺屬委託的律師。申請時請攜帶 My Number 保險證或資格確認書,以及能證明身份或親屬關係的材料;具體所需材料請向視窗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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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認您是否有權申請(本人、遺屬、法定代理人或受委託的律師)。
- 準備 My Number 保險證或資格確認書。
- 到南館2樓21號視窗提出申請,並出示身份證明材料。
需攜帶
- My Number 保險證或資格確認書
- 身份或親屬關係證明材料(請向視窗諮詢)
地點
板橋區政府
南館2樓 21號視窗
聯絡方式
國保給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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