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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保險醫療費明細(收據)的公開

概覽

區政府公開國民健康保險的診療報酬明細書(收據)等,但醫療機構認為公開會妨礙診療的,不予公開。可以申請的人包括:本人;本人去世後的遺屬(父母、配偶、子女);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受本人或遺屬委託的律師。申請時請攜帶 My Number 保險證或資格確認書,以及能證明身份或親屬關係的材料;具體所需材料請向視窗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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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法

  1. 確認您是否有權申請(本人、遺屬、法定代理人或受委託的律師)。
  2. 準備 My Number 保險證或資格確認書。
  3. 到南館2樓21號視窗提出申請,並出示身份證明材料。

需攜帶

  • My Number 保險證或資格確認書
  • 身份或親屬關係證明材料(請向視窗諮詢)

地點

板橋區政府

南館2樓 21號視窗

聯絡方式

國保給付股

獲得母語協助:板橋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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