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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健康保险医疗费明细(收据)的公开

概览

区政府公开国民健康保险的诊疗报酬明细书(收据)等,但医疗机构认为公开会妨碍诊疗的,不予公开。可以申请的人包括:本人;本人去世后的遗属(父母、配偶、子女);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受本人或遗属委托的律师。申请时请携带 My Number 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以及能证明身份或亲属关系的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请向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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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1. 确认您是否有权申请(本人、遗属、法定代理人或受委托的律师)。
  2. 准备 My Number 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
  3. 到南馆2楼21号窗口提出申请,并出示身份证明材料。

需携带

  • My Number 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
  • 身份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请向窗口咨询)

地点

板桥区政府

南馆2楼 21号窗口

联系方式

国保给付股

获得母语帮助:板桥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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