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选举人名册抄本
概览
板桥区选举人名册的抄本可以在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现场查阅,但仅限于获批的目的:查询本人或家人是否登记在册,候选人和政治团体的政治活动与竞选,以及有关选举的公益性调查。禁止商业用途。请先电话预约日期,在约三个工作日前寄送或提交申请表及材料,当天携带带照片的身份证件。不得拍照或复印。
- 需要报名
查阅人范围与目的
- 选民:查询本人或家人是否在选民名册上。
- 候选人和政治团体:用于政治活动和竞选。
- 调查和研究机构:用于有关政治和选举的公益性调查或研究。
禁止商业用途,例如直邮广告。
时间与地点
在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查阅,时间为9:00–12:00和13:00–17:00。
以下情况不能查阅:同一时段已有其他人查阅;周末和公共假日;选举公告日至选举日后第5天;名册抄本更新期间。
申请方法
- 致电03-3579-2681预约日期和时间,每个团体最多预约三次。
- 准备与目的相符的材料。
- 通常在查阅日前三个工作日寄送或提交材料。
- 当天携带带照片的身份证件:My Number卡、驾照、驾驶经历证明或护照。
- 没有带照片的身份证件:会邮寄照会书(有效期一个月),请至少提前一周申请。
按目的所需材料
| 目的 | 材料 |
|---|---|
| 选民查询本人或家人登记 | 第1号样式申请表(多人时加附页) |
| 候选人 | 第1号样式和候选人资格证明 |
| 政治团体职员或成员 | 第1号样式、政治团体设立届出书副本,以及会计账簿或收支报告书副本 |
| 调查或研究机构 | 第2号样式和调查企画书 |
规定与处罚
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查阅、用于其他目的或转交第三方:罚款最高30万日元。违反选举管理委员会命令:最高6个月监禁或30万日元罚款。
- 同时最多4人查阅。
- 只能阅读或手抄(允许电脑输入)。
- 不得拍照、录像或复印。
- 其他事项见区内查阅事务规程(外部链接)。
查阅者公布
每年9月,选举管理委员会依据《公职选举法》第28条之4第7款公布查阅者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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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 致电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预约日期和时间。
- 准备申请表及与查阅目的相符的材料。
- 通常在查阅日前三个工作日寄送或提交材料。
- 当天携带带照片的身份证件;没有的话,至少提前一周申请照会书。
需携带
- 第1号样式申请表
- 多人查阅时的附页
- 候选人资格证明
- 政治团体设立届出书副本
- 会计账簿或收支报告书副本
- 第2号样式及调查企画书(调查团体)
- 当天的带照片身份证件
申请地点
板桥区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 9:00–12:00、13:00–17:00
- 周末和公共假日不开放
联系方式
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电话03-3579-2681,传真03-3579-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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