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从收集点拿走资源物
概览
根据板桥区废弃物条例,只有区政府和区指定的事业者才可以收集、运输放在集中收集点的资源物。资源物包括纸张、瓶子、罐子、PET瓶、塑料、旧布料、干电池和小型家电。巡逻人员会发出警告和命令;屡犯者面临最高二十万日元的罚款,惯犯最高五十万日元。请于收集日当天早上8点放出资源物。发现偷盗时,请报告日期、地点和车牌号。请勿靠近或大声斥责收集者。
不确定是否适用于您?
把现成的提示词带到您自己的 AI 助手,并补充您的情况。
该主题的其他指南
垃圾与回收回收废食用油、旧布料、旧衣服和毛毯指南 垃圾与回收废食用油、布料、旧衣服和毛毯的回收点指南 垃圾与回收废旧小家电:回收箱指南申请方法
- 收集日当天早上8点放出资源物,不要在深夜放出。
- 发现偷盗时,记下日期、时间、地点和车牌号。
- 报告给资源循环推进课或最近的清扫事务所。
- 请勿靠近或大声斥责收集者。
地点
板桥区政府
资源循环推进课
联系方式
资源循环推进课,03-3579-2218;板桥东清扫事务所,03-3969-3721;板桥西清扫事务所,03-3936-7441
获得母语帮助:板桥区窗口向你自己的 AI 提问
把现成的提示词带到您常用的 AI 助手。您输入的个人情况只保留在此设备上。
咨询我的情况
在提示词下方写下您的情况,然后复制到您的助手中。
翻译官方页面
请你的助手翻译并解释官方页面的现成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