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或在留卡
概覽
說明如何在板橋區役所申請特別永住者證明書,以及在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申請在留卡。頁面列出需攜帶的材料、每張卡上記載的內容,以及照片規格:須在提交前三個月內拍攝,尺寸4厘米乘3厘米,脫帽正面,背景和陰影都不能有。16歲以下的人須由同住的親屬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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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材料帶到板橋區役所1樓戶籍住民課受付。
- 在留卡須改到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申請。
需攜帶
- 特別永住者證明書或外國人登入證明書
- 護照(如有)
- 4厘米乘3厘米照片一張
- 卡片遺失時需提交警方遺失物申報的證明
地點
Itabashi Ward Office
1st floor, Family Register and Residents Section reception
聯絡方式
住民臺賬系,03-357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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