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或在留卡
概览
说明如何在板桥区役所申请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以及在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在留卡。页面列出需携带的材料、每张卡上记载的内容,以及照片规格:须在提交前三个月内拍摄,尺寸4厘米乘3厘米,脱帽正面,背景和阴影都不能有。16岁以下的人须由同住的亲属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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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材料带到板桥区役所1楼户籍住民课受付。
- 在留卡须改到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
需携带
-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 护照(如有)
- 4厘米乘3厘米照片一张
- 卡片遗失时需提交警方遗失物申报的证明
地点
Itabashi Ward Office
1st floor, Family Register and Residents Section reception
联系方式
住民台账系,03-357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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