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glot

概览

国民健康保险在医生指示下,对因受伤或疾病而难以自行移动的患者,支付其入院或转院移送所产生的费用。页面列出的情形包括:灾害现场紧急转送至医疗机构;离岛患者转送至能够治疗该病的最近医院;以及因原医院无法提供所需治疗而紧急转院。申请前请先取得医生意见书,然后携带收据和材料到国保给付股窗口办理。

不确定是否适用于您?

把现成的提示词带到您自己的 AI 助手,并补充您的情况。

向你自己的 AI 提问

该主题的其他指南

健康保险与年金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指南 健康保险与年金停止参加国民健康保险指南 健康保险与年金75岁以下人员的丧葬费指南

申请方法

  1. 向医生索取意见书(表格在窗口领取)。
  2. 准备移送费用收据和其他材料。
  3. 到南馆2楼21号窗口申请。

需携带

  • My Number 保险证和资格通知书或资格确认书(原件)
  • 医生意见书(表格在窗口领取)
  • 移送费用收据(原件)
  • 户主的银行账户信息(如存折)

地点

板桥区政府

南馆2楼 21号窗口

联系方式

国保给付股

获得母语帮助:板桥区窗口

向你自己的 AI 提问

把现成的提示词带到您常用的 AI 助手。您输入的个人情况只保留在此设备上。

咨询我的情况

在提示词下方写下您的情况,然后复制到您的助手中。

打开链接可能会立即发送提示词。 请先用“复制”添加您的情况。

翻译官方页面

请你的助手翻译并解释官方页面的现成请求。

打开链接可能会立即发送提示词。

报告问题

哪里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