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照顧者的資格證明(視窗申請)
概覽
需要照顧的人如果難以持個人編號保險證就診,例如需要陪同人員和第三人陪同才能確認資格,區政府可根據申請發放國民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請到國保年金課視窗(南館2樓23號視窗)或區民事務所申請。附有申請表和填寫示例。
何時申請
當持個人編號保險證就診不便時,例如需要陪同人員和第三人陪同確認資格,可根據申請發放資格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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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寫需要照顧者用資格確認書的申請表。
- 提交到國保年金課視窗或區民事務所。
需攜帶
- 需要照顧者用資格確認書的申請表
地點
Itabashi Ward Office
南館2樓23號視窗
- 平日8:3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 週二延長至19:00,國保年金課(節假日除外)
- 每月第二個週日9:00–17:00,國保年金課
聯絡方式
國保資格股,國民健康保險年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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