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健康保险手续委托书
概览
本页说明他人代您办理国民健康保险(NHI)手续时,如何填写委托书。委托书由申请本人亲自填写。表格列出各项手续应写的内容,例如国保证明、加入、退出、证件补发、高龄受给者证补发、保费减免,以及注销个人编号保险证登记。咨询电话因手续而异。
由谁填写
委托书由申请本人亲自填写。如因疾病或受伤不能签名,请事先与区政府商量。
填写内容
| 委托事项 | 委托书上应写的内容 |
|---|---|
| 1. 国民健康保险资格证明,或保费核定额和缴纳额证明 | 国民健康保险证明申请 |
| 2. 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 国民健康保险加入 |
| 3. 退出国民健康保险 | 国民健康保险退出 |
| 4. 补发资格确认书或资格信息通知书 | 资格确认书(或资格信息通知书)补发 |
| 5. 补发高龄受给者证 | 高龄受给者证补发 |
| 6. 因不得已原因离职后的保费减免申请 | 国民健康保险特例对象申报 |
| 7. 入住或退出护理保险适用除外设施 | 护理保险适用除外申报 |
| 8. 产前产后期间的保费减免 | 产前产后期间保费减免申报 |
| 9. 注销个人编号卡健康保险证登记 | 注销个人编号卡健康保险证登记申请 |
| 10. 多项以上事项 | 与国民健康保险有关的全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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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本人亲自填写委托书,不得由他人代写。
- 按表格写明对应手续的内容。
- 将委托书交给代为办理的人。
需携带
- 由申请人本人填写的委托书(附样式)
联系方式
第1项(证明):管理股,03-3579-2401;第2至10项:国保资格股,03-3579-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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