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為垃圾投放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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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區有些物品不能作為垃圾投放,包括氣瓶、汽油、塗料和稀釋劑、汽車電池、輪胎、鋼琴、保險櫃、藥品和泥土、滅火器、小型充電電池和紐扣電池,以及汽車和摩托車。可請銷售店回收,或向清掃事務所諮詢處理企業。每種物品的聯絡方式均列在本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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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將禁止投放的物品作為垃圾投放。
- 請銷售店回收,或向清掃事務所諮詢有許可的處理企業。
- 滅火器請致電東京消防裝置共同組合。
- 汽車和摩托車請透過經銷商使用回收系統。
地點
銷售該物品的店鋪,或有許可的處理企業;區清掃事務所可以提供諮詢
聯絡方式
資源迴圈推進課
滅火器:東京消防裝置共同組合,03-3966-2696;汽車:050-3786-7755;摩托車:050-3000-0727;區政府:03-357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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